常聽到售貨員問:需要需要打統編?他幹嘛這樣問啊?中午吃個三商巧福問,晚上shopping買鞋又問,買化妝品再問,煩死啦!
常看到朋友在收集發票還打統編哩!他說:公司要我拿發票換獎金啊!今年獎金有發多少就要拿多少發票去換啊!
明明我有承租房子,房東卻不肯給我合約,說不簽合約,租金就算便宜點,雖然租金便宜了,卻害我年底報稅不能列舉扣除租金支出。
有遇過"兄弟"來要求:給些零花錢唄,有飯大家吃嘛!要不我天天來拜訪,幫你站崗守望相助!不給,等著看,看著辦囉!
有些公司為了回饋介紹生意,於是便給予對方酬金,要不就是跟廠商拿回扣(ex.拉法葉案、巴紐案......等等)。難道這些都是合法嗎?可以作帳喔?假如合法,那新聞怎有人出事被關咧?
國務機要費、首長特別費,那是怎麼回事?!居然連他家的內衣早餐都要納稅人出錢!!吼~有夠給他誇張啦!
以上這些情形,若先撇開金錢實際動向~答案就在問題裡,問題也再答案中。
一開始立意良善的措施~為了作業時效性以及方便員工不先墊付款項,先立借支出帳,員工再以所購物品憑證沖銷借支。
接著就有人明明拿了錢,卻不願提供資料,不想被認所得繳稅(就像房東、就像兄弟......),也有那些不便透露的公關(就像公司請公家機關單位吃飯搓湯圓,再用酬金方式打通關、就像撇開資金實際動向流程的機要費特別費......),那公司也明明支付款項金額啦!怎辦?
一人的力量比不過眾人的力量,既然公司是大家的,那就大家一起來吧!你敢說不,想跟工作金錢過不去?OK的,請吧!
再來,不管哪個單位的誰想對誰家的誰A錢的,也來浮報一下。上下游大家一起做,有錢大家花,分贓不均再爆料,出事有禍再來推。(啥?爆料要有憑有據?看倌你是哪個朝代的啊?)
這一切的一切所謂亂象,有沒想過不論大小是否切身,原來大家也都身處其中,共同參與著,默默允許著。
所以呢~事情的發生總是其來有自(尤其華夏民族更以師法至聖先師孔子的智慧為驕傲:舉一隅而以三隅反也。),以致事情後續發展完全超出原始立意,事件的始末一整個噴飯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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